5月6日,《中国橡胶》雜志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获悉,巴西工业、外贸和服务部于5月4日发布立案公告,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新充气卡客車用輪胎(“被调查产品”)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。
根據立案公告,申請人指控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爲每千克26.61雷亞爾(約合4.771美元)。本次被調查産品爲新充氣卡客車用輪胎,輪辋尺寸爲20、22和22.5英寸,涉案稅則號爲4011.20.90。
本次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,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。据《中国橡胶》雜志了解,应巴西国内産業申请,调查机关认定根据之前对中国乘用车輪胎日落复审调查中的结论(OrdinanceSECINTn.505/2019),有理由认定中国卡客車輪胎行业为非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行业,将使用替代国价格决定中国企业的正常价值。立案公告中,替代国正常价值为美国国内産業结构的正常价值。
公告稱,本案有可能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。相關抽樣企業須在收到調查問卷之日起30天內提交答卷,但可延期30天;其他利害相關方(例如消費者、協會等)可在立案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申請參與調查;利益相關方應向巴方指定應訴法定代理人,並在91天內(不可延期)提交公證認證後的法定代理人授權文件。
据中国海关统计,2018年和2019年,中国出口巴西的卡客車輪胎数量分别为103.87万条和132.65万条,出口金额分别为4741.83万美元和5495.39万美元。
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建议,在当前出口形势严峻的情况下,輪胎企业更需密切关注国外对中国产品的贸易政策,合理规避风险,协会也会积极为行业服务。同时提醒輪胎企业,应该更加注重提升中国輪胎的品质形象和企业的服务意识,因为历史经验证明,在危机下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是靠品质取胜,而不是依赖价格竞争。
【新聞鏈接】
●2008年5月16日,根据巴西輪胎工业协会2008年1月份提交的申请,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、轮辋直径为20、22和22.5英寸的卡客車輪胎启动为期180天的反倾销调查。
●2008年12月19日,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,同意受理巴西輪胎工业协会的申请,对自中国进口的公共汽車和卡车輪胎征收1.33美元/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。
●2009年9月9日,巴西外貿委員會作出終裁,裁定對涉案産品征收1.12——2.59美元/千克的反傾銷稅,反傾銷稅因不同生産企業而異。該措施于2009年6月18日開始生效,有效期5年。
●2014年6月17日,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車輪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,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0月——2013年9月,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0月——2013年9月。
●2015年5月1日,巴西外貿委員會發布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結果(2015年第32號令),決定對華卡客車輪胎征收1.12——2.59美元/千克的反傾銷稅,征稅期限爲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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